北京治疗白癜风能治好么 http://m.39.net/baidianfeng/a_4784642.html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情况汇总,内容有点多,请细细读! 00年9月7日,按照《北京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前身为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为市交通委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机构,该队将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进行了整合,在原有执法机构基础上,新增了负责路政执法、大兴国际机场执法、城市公共汽电车执法、行业网络执法、道路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内设机构。 改革后,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以市交通委名义执法,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全市县级以上公路路政及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市轨道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市管城市道路行政及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渔船检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将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及超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文明执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为首都交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 年11月日上午,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成立。 新组建的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整合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客运管理、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执法职责,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名义实行统一执法,同时接受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天津市港航管理局业务指导。 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地点设在天津市东丽区津汉公路号。 年3月5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等。年1月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在石家庄市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交流会。
年1月,山西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年3月底,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我厅向省委编办报送了《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和《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建议稿。期间,我们省厅主要领导向多位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等部门反复进行沟通协调。省委省政府于年1月印发了《关于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新组建的事业单位也已于年1月31日挂牌成立。
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也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11个地市及所属个县(市、区)均已成立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也均已制定出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目前我省的晋中市作为中央改革试点市,在我省范围内已经率先完成市级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运城市也进入人员划转收尾工作。其余市、县都在积极推进人员划转整合,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主要职能是:宣传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公路路政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参与拟订自治区公路路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自治区高速公路和自治区本级权限内的一级公路的路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承担管辖公路路政执法队伍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管辖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的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培训、考核、执法等工作;对管辖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公路安全保护区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各类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行为;承担管辖公路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承担收集、利用管辖公路路况信息、车辆通行视频监控、通讯等大数据信息,分析统计公路路况、路产损坏等工作;开展非现场路政执法和移动执法,协调指挥调度处理管辖公路突发应急事件等工作;承担管辖公路收费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相关行政检查等工作;承担管辖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方面的信访、投诉举报等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下一步,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00年1月30日上午,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挂牌成立。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凯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振才出席揭牌仪式,共同为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揭牌。仪式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业岩主持。 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成立,标志着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 这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了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吉林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吉林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以及省航道管理局部分职责,组建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吉林省高速公路行政执法总队牌子。 主要负责全省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法律法规明确由省级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 负责全省通航河道航道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路政运政执法、运行管理及运营服务监督和执法、应急指挥等工作。 指导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1月5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从此踏上了新的征程。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志权出席揭牌仪式。 新组建的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隶属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为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副厅级机构。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省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省省管高速公路(含一级公路)的路政、运政执法及高速公路养护、运营情况的监督工作;中俄界河水路运政执法、港口行政执法工作;全省通航河流航道行政执法工作;省管公路、水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这次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和交通强国的迫切需要。黑龙江省以这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整合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形成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将更加有利于维护路网安全高效运行,更加有利于提升对公路、水路建设质量的监督,更加有利于全省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百姓出行,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来源:黑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简介 一、总队机构性质及历史沿革 二、总队主要职责 三、总队人员编制情况 四、总队组织架构情况 年9月5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一局两中心”成立大会,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正式挂牌。副省长费高云出席并讲话,与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勇共同为“一局两中心”揭牌。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主任陆永泉主持会议。省编办副主任张学才传达省编委有关文件精神,宣布了省厅此次改革机构调整情况;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王慧廷代表“一局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作表态发言。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港口集团、省铁路集团、东部机场集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厅法规处(执法指导处) 根据省委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为省交通运输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具体承担行业综合执法、路网运行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等法定职责。 此次揭牌标志着全省交通综合执法工作进入了“全面履职、有效运转”的新阶段。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机关全体人员、省高速公路路政支队班子成员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整理编辑) 原山东省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总队更名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执法局,为厅属正处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35名,人员只出不进。 负责全省公路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依法依规实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 央广网海口1月19日消息(记者朱永通讯员符士春)1月19日,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局正式成立,这是海南省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海南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由顶层设计转入落地实施的新阶段。 据了解,此次改革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统筹协调推进的原则,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执法职责,组建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局,负责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工作,查处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和跨市县区域案件;负责推进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制定执法标准规范等。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局同时将归口管理高速公路执法海口、三亚、儋州分局。 下一步,国省道公路路政执法职责、航道执法职责还将移交划转市县管理。通过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同时把更多行政资源和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进一步调整机构职责、理顺管理关系,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打造一流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释放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 1月日上午,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揭牌仪式在厅运行调度中心举行。交通运输范围内的道路路政、运政、海事、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执法权将集为一体,执法更加高效。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主任代永波,厅党组书记、厅长罗佳明,省委编办副主任钟建发共同揭牌。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组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的批复》,同意在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基础上整合组建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保留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牌子。 1月30日上午,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揭牌仪式在西安举行。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红书,省委编办副主任缪金华,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戴滨华出席揭牌仪式,与省路政执法总队总队长陈拴会共同为新成立的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揭牌。省委编办副主任缪金华宣读了《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保留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精神,新成立的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为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的正处级执法机构,下设第一到第十一路政执法支队。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张红书在讲话中指出,成立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实行总队、支队、大队三级垂直管理,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我省交通运输实际作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既有利于进一步理顺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服务优质的执法体制,又有利于构建适应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支撑交通强省建设的执法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交通,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陕西交通强省建设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他要求,新成立的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一是要政治坚定,对党忠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铁的纪律和执行力,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上来,努力开创我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二是要素质过硬,作风优良。全面提升执法本领和能力,不断推动执法理念、制度、作风、方式全方位、深层次变革。要充分发挥总队、支队、大队三级领导班子的“领头雁”作用,引领高速路政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强化纪律作风养成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三是要秉公执法,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以实际行动树立起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公正严明、秉公执法、文明高效、为民服务的良好社会形象。四是要强化协作,汇聚合力。要牢固树立交通“一盘棋”意识,不断深化“一路三方”协作机制,在更广范围内、更深层次上加强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不断深化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在执法巡查、案件处理、联合治超等方面建立无缝衔接的工作新格局,切实形成保障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陈拴会总队长代表新成立的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作表态发言:一是加快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地。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按照《全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改革工作方案》,尽快完成机构整合,理顺管理体制,加强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任务和执法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决不辜负厅党组的信任和重托,绝不辜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与支持。二是扎实做好高速路政执法工作。以这次改革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加快交通强省建设目标,围绕路政执法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加优良的作风、更加高效的行动,开拓进取、笃毅前行,全力推动陕西高速路政高质量发展。三是着力打造作风优良执法队伍。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创新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实现高速路政执法工作创新、事业鼎新、面貌一新。以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高速公路路政执法队伍,为加快建设交通强省保驾护航。 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省铁路集团、省交投集团、厅质监站主要领导,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人事处、综合执法局、公路处等部门负责人,省路政执法总队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和各路政执法支队、总队第一、第二路政工作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揭牌仪式。 7月日,甘肃省公路路政系统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 会上表示,根据《甘肃省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整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和队伍,将省道路运输局、省水运局(省海事局)、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和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承担的国省干线公路路政执法职责下划市县两级承担。撤销省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局,设立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隶属省交通运输厅管理,按区域或路段设置若干个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大队,承担全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各市(州)、县(市、区)以下划的公路路政执法管理处、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所为基础,整合组建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县(市、区)实行“局队合一”体制。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根据省编办《关于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11月14日,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下简称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并组织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省交通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1月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正式授牌成立,标志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基本完成,适应新时代宁夏交通运输发展的两个层级的行政执法体系初步建立。宁夏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厅长曹志斌,副厅长蒋文斌、金花向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及6个分局授牌。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宁夏交通运输厅根据编办《关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将宁夏交通运输系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工程质量监督等7门类执法职能全面整合,构建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执法监督体系。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的成立,将在提升全区交通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能力建设,维护交通运输正常秩序和合法权益,增强交通运输服务社会经济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宁夏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行政执法保障。 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机关全体、分局班子成员、五市及宁东运管局负责人,各县(市、区)运管所行政负责人,基层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授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