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强化燃放

发布时间:2020-3-11

各村(社区)、广大村民(居民):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禁燃烟花爆竹管控的有关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条:按照《关于转发运城市气防办进一步强化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的紧急通知》(河环组办函()6号)要求,我街道辖区范围内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第二条:各村(社区)成立工作队,加大宣传力度,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场所进行排查登记,宣传禁售政策。各村以网格化分片为单位,社区以小区为单位,充分发挥物业、楼长、社区(包村)民警作用,入户宣传禁燃政策,劝导群众响应号召,营造群防群治工作氛围,确保零燃放。

第三条:各村(社区)工作队要加强巡查,提高工作警惕性和敏锐性,特别针对初五、十五等集中燃放特殊时间段,加强管控,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销售燃放行为的打击力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要积极响应号召,自觉执行有关规定,从我做起,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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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年1月27日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加强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降低噪音污染,减少生活垃圾,全面建设开放智慧绿色文明幸福的新河津,根据《河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转发运城市气防办进一步强化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的紧急通知》和各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万和小区燃放烟花爆竹等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1、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燃烤柏材火,如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烤柏材火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一切责任由燃放者自行承担;

2、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等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或存放烟花爆竹的,请务必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3、张贴对联一律使用透明胶带,严禁使用强力胶水和易造成墙面污损的自制胶水。

感谢您对万和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万和物业全体同仁提前恭祝全体业主元宵节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河津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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