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之农民工工资专

发布时间:2021-10-26

案情经过

年8月20日,漳州市龙文区人社局对辖区在建项目进行“双随机”检查,要求A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甲公司提供用工情况材料,主要是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下称“工资专户”)相关材料及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清单。

8月26日,甲公司向龙文区人社局报送材料时,称工资专户已开设好,但因被法院冻结,导致其无法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

经调查,截止8月26日,甲公司未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工资,该项目建设单位乙公司也未能及时足额向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年5月以来,仅于年8月拨付一笔50万元人工费。

案件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龙文区人社局认定,甲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工资专户的行为已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规定;乙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未能及时足额向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的行为已违反《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

年9月4日,龙文区人社局向甲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指令该单位依法使用工资专户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向乙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指令该单位及时足额向工资专户拨付人工费用。鉴于工资专户被某法院冻结,龙文区人社局联系该法院,依据《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要求其协助办理解除冻结手续。

年9月9日,甲公司工资专户解除冻结。年9月9日下午,乙公司向该专户拨入资金万元。年9月22日,甲公司向龙文区人社局提交落实整改材料,证实A项目已通过工资专户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案件要点分析

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

一是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被冻结,是否属于“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是建设单位在农民工工资专户被冻结的情形下未拨付人工费用进账户,是否属于“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龙文区人社局认为:

一、“未按规定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形很多,主要有:

1、全部用现金发放;

2、部分通过专户发放,部分发现金;

3、其他原因导致账户无法支付但可以拨入资金,未拨入资金的。

该案例属于第三种情形,在漳州市龙文区人社局协调下,法院及时解冻账户,排除了账户无法支付的情形

二、“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的认定

主要依据《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及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该案例中,建设单位的行为没有符合“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这三个条件,因此认定其违法。

法条链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

来源:福建人社

编辑:胡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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